近日,休宁县法院齐云山风景区法庭联合月潭湖镇政府、当地司法所等部门,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年,被告宋某、徐某夫妻二人将位于休宁县月潭湖镇陈霞村的自住用房建房施工工程发包给原告程某施工。该工程于年5月20日竣工后交付被告使用。竣工验收后,被告仍拖欠原告工程款4万余元,程某多次向被告索要工程款无果。无奈之下,原告于今年2月19日向法院起诉。

该案经开庭审理后,原告方认为被告方已经擅自入住所建房屋,对其质量抗辩不予认可,坚持要求被告方支付尚欠的工程款,而被告方则认为涉案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双方态度十分坚决、各执己见,一时之间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较为特殊,是月潭水库重大工程移民搬迁安置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若无法妥善处理,可能会造成矛盾升级激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多次调解无果后,法官决定启动联动调处机制,与乡政府工作人员、司法所调解员等共同参与对涉案双方进行释理、调解,各方积极响应、群策群力。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解释法律法规,从情、理、法多角度剖析事实、阐述道理、明确责任,引导双方权衡利弊、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都作出让步,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向程某支付工程款元,程某尽快完成涉案房屋天沟外沿防水修复扫尾事宜。同时房屋漏水保质期延长至年8月31日,并在房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至此,该案成功结案。

原标题:《休宁县法院:农村建房引纠纷多方调解定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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