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安庆市、芜湖市、铜陵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申请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励补助政策分别是多少?本月即将截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及符合哪些条件呢?
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宿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埇桥区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60万元。区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20%比例给予一次性配套奖补。
淮北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亳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阜阳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为加大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支持,我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
安庆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黄山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奖励10万元
黄山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分别奖励5万元、2.5万元。
黟县
对当年评定为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的奖励10万元;当年评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奖励2万元;当年评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名人的奖励1万元。
休宁县
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合肥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蚌埠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淮南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滁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六安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马鞍山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芜湖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铜陵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宣城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池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奖补
以上地市未搜索到市级政策,均享受省级政策:即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具体根据当年通知)
安徽省各地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1)市(直管县)经信委(主管部门)上报文件;
(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6)省经信委关于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的认定文件。
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申报大师示范工作室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作室主持人具备中国或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身体健康,能够坚持设计创作实践。
(二)在安徽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主要从事能够促进工艺美术繁荣发展的工艺美术创作的主体,工作室须在安徽省境内开展工作,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三)能够以师带徒的方式开展工作,有合理的人才传承梯队,有3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传承人。
(四)有较完善的创作、设计和作品展示条件,工作室内大师有独立的创作空间,大师示范工作室一般不小于㎡。
(五)工作室主持人及传承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艺术理论基础和艺术创作经验,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六)大师本人及代表作品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含授权举办)有关活动的奖项或表彰。
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
(一)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表;
(二)大师工作室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三)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艺美术大师与传承人确立带教关系有关证明;
(六)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复印件;
(七)大师本人获得荣誉称号情况、作品获奖情况及被博物馆收藏情况。
免费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市经信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三)市经信局、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市经信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年8月9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年8月17日24时,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年8月19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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